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06年10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 全部8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审议,以书面形式通过了《关于确定2006年10月25日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的议案》。
    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决定向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合计17人授予股票期权共460万股。经核查,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授予股票期权的条件,董事会确定上述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06年10月25日。拟授予本公司预留激励对象的24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权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按《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