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6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0月25日在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人数为7人,实到人数为7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翁锡明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06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解聘申海英女士副总经理的决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潘祖烈、俞向前、夏中英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解聘申海英女士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原副总经理申海英女士因工作调动提出辞职申请,经董事会审议解聘申海英女士副总经理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且符合相关程序。
    3、关于董事会四个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就董事会规划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形成决议如下:
    (1)公司董事会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翁锡明,成员翁锡明、潘祖烈、朱培颙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耿莉萍,组员:燕社友、李广晖、余守旗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俞向前,成员俞向前、翁锡明、林伟娜
    (3)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夏中英,成员夏中英、翁锡明、李广晖
    下设工作小组,组员:吴涛、黄裕丽
    (4)薪酬及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俞向前,成员俞向前、潘祖烈、翁锡明
    下设工作小组:耿莉萍、朱培颙、尹新姬、李广晖、吴涛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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