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1月10日上午9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11月10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公司新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1月6日,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06年10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259,254,374股变为321,254,37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59,254,374元变为321,254,374元,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9,254,374元。"将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1,254,374元。";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59,254,374股,全部为普通股。"将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21,254,374股,全部为普通股。"
    2、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6、审议《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8、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流通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06年11月8日至2006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3:00携带相关证件,到公司董秘办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
    山东淄博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山东淄博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255081
    收件人:王新
    电话:(0533) 3088888
    传真:(0533) 3089666
    2、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材料刊载于巨潮咨询网(https://www.cninfo.com.cn)以便查询。
    五、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山东淄博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山东淄博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淄博华光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时间:2006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