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20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06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3人,分别为陈兴康、陈建华、阎桂芳、赵丹辰、程瑞岽、朱昌宏、徐志春、高汝楠、庄松林、黄友定、王刚、齐大辉、袁会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1)本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人民币贷款(包括6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和2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该项担保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公司为大亚木业(福建)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该项担保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公司为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抚州市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该项担保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决定对《公司章程》中第二章第十三条的经营范围作如下调整: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的经营范围原为"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包装装潢材料、铝箔及复合材料、通信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光电器件、人造板及制品、化纤产品、普通机械(压力容器除外)、电子产品、有色金属压铸件的制造和销售,包装装潢印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现调整为"各类地板、中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的制造和销售;装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室内外装饰工程;营林投资与建设。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包装装潢材料、铝箔及复合材料、通信设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光电器件、化纤产品、普通机械(压力容器除外)、电子产品、有色金属压铸件的制造和销售,包装装潢印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为准。
    该议案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二、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