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06年10月24日下午1:30在公司二号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如期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生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刘生会、汪顺林、李晋等3名监事会成员均亲自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记名投票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风险;
    3、监事会无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