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实际价值,统一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同意公司对所执行的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从2006年度以后(含2006年度)做如下调整。
类别 原年限 原折旧率% 调整后年限 调整后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 3.2 30-45 3.3-2.2
机械设备 10 9.7 8-14 12.1-6.93
生产运输车 10 9.7 10 10
非生产车辆 10 9.7 14 6.93
电子设备 3-5 32.3-19.4 5 2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