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普审字[2005]第0120 号
    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委托,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止2004 年12 月31 日止的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的。我们所发表的意见是在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做出的职业判断,我们对本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贵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44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通知》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为人民币76,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佣金等发行费用3,943万元后,实际募集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共计72,057 万元,全部系货币资金。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已于2003 年5 月28 日全部到位,到位资金业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华普验字[2003]第045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注*:贵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6,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2,683 万元后预计实际募集资金为73,317 万元,贵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76,000 万元,扣除实际发行费用3,94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为72,057 万元,原拟投资于金昌冶炼厂熔炼工艺改造及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的23,317万元相应调整为22,057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注*1:合计数系截止2004 年12 月31 日工程投入总额,其中已转入固定资产148,960 万元,转入无形资产4,122 万元,剩余未完工辅助工程4,760 万元。
    注*2:合计数系截止2004 年12 月31 日工程投入总额,其中已转入固定资产48,627 万元,剩余未完工辅助配套工程3,676 万元。
    贵公司冬瓜山铜矿项目于2004 年12 月份正式投产,该项目当年效益尚未完全体现,新增利润总额为74 万元。金昌冶炼厂熔炼工艺改造工程已经完工,与之相配套的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已部分完工。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
    截至2004 年12 月31 日止,贵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投资于冬瓜山铜矿项目的50,000 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冬瓜山铜矿项目工程投入超出部分系贵公司借款和自筹资金;贵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投资于金昌冶炼厂熔炼工艺改造及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的22,057 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其中用于工程投入16,573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484 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关于安徽铜都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投资情况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五、本报告使用范围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厚发
    中国·合肥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荐
    中国注册会计师:宋文
    2005 年2 月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