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集团”)拟对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海公司”)股权比例进行调整。 靖海公司为本公司控股51%与粤电集团持股49%共同投资组建,负责建设和经营惠来发电厂项目。调整后,我公司占靖海公司股权比例将由51%提高为71%。
    由于粤电集团是持有本公司46.31%股份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粤电集团对靖海公司股权比例进行调整之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在2006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公司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9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6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该项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粤电集团。截止2006年第三季度,粤电集团持有本公司46.31%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
    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给粤电集团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1009927),粤电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33-36楼;法定代表人:潘力;经营范围为:发电企业的经营管理,电力的资产和资本经营;电力投资建设,电力生产及销售,电力设备的销售、安装及检修,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金、银、小轿车、危险化学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靖海公司
    企业名称: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广东省惠来县靖海镇
    注册资本:15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以及电力的生产和销售;能源开发及电力相关业务。
    靖海公司是本公司与粤电集团分别按51%、49%的股权比例共同投资组建,负责惠来发电厂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惠来发电厂#1、#2机组已经国家核准,正处于基建期,预计明年陆续投产。现本公司与粤电集团拟对靖海公司股权比例进行调整,本公司占靖海公司的股权比例由51%调整为71%。
    四、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该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随着电力建设逐渐从侧重供应能力的增加转向优化调整电源结构、有序建设阶段,大容量、高参数机组是主流发展方向。公司占靖海公司的股权比例由51% 调整为71%,有利于公司继续扩大对优质电源点的掌控力度,进一步扩大公司权益装机容量,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投资该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和长远利益。
    五、本年初至9月30日与关联人粤电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5.85亿元,其中采购燃料29.25亿元,共同投资1.6亿元,委托贷款5亿元。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珺、沙奇林、宋献中、成欣欣、朱宝和、张尧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该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