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06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并形成决议:
    1、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构成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以及初步建立对公司管理层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设立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
    议案"2"尚须提请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