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6年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九点
    2、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209号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06年12月6日(星期三)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案
    审议关于批准、追认及确认有关持续关连交易(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所界定)之《综合销售及采购协议》条款、及全年最高上限,并批准、追认及确认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全权办理与持续关连交易以及有关《综合销售及采购协议》相关事宜之议案。 (普通决议案)
    股东大会批准、追认及确认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全权办理与持续关连交易以及有关《综合销售及采购协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代表本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完善、发表或授权签署、执行、完善及发表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的全部文件;
    (2)督促《综合销售及采购协议》的有效和严格执行,维护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避免与《综合销售及采购协议》条款不符的情况。
    上述议案的有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06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将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根据香港上市规则之有关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海螺集团及其联系人(香港上市规则所界定)须放弃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参加会议人员
    1、二○○六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代理人可以不是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五、其它事项:
    1、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209号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41000
    电话:0553-3118688、3114546
    传真:0553-3114550
    联系人:章明静 杨开发
    2、预计上述会议总需时不多于一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股东登记表、授权委托书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登 记 表
    截至2006年12月6日,本单位/个人 持有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计 股,将出席2006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持有股数:
    股东帐号: 身份证号码:
    股东地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注:1、上述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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