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10月26日下午1:30在上海市天目西路111号上海新梅华东大酒店十六楼明珠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静静女士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6人,所持(代理)股份142,709,16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42,656,189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52,979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546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陆媛媛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议案全部以记名投票且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会议以142,709,16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张静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会议以142,709,16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郑际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会议以142,709,16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滕国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会议以142,709,16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张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会议以142,709,16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张余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以142,709,16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吴桢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的议案》
    会议以142,709,16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杨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会议以142,709,16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江晓凌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职工民主推荐,由罗炜岚女士担任。
    三、律师出席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陆媛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