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5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国宾花园酒店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杨海先生委托监事会主席刘三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南玻集团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投票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该季度的审核意见如下:
    1、该季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该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