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4日下午2:30在南京市华电路1号华东科技办公大楼200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陈勤勤先生因外出学习未能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由监事长徐清女士主持,会议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进行了文字审阅与数据核查,一致认为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大股东对本公司拆迁补偿议案》
    此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未有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本公司与大股东签署土地租赁协议议案》
    土地租赁费按照相关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程序符合规定,定价公平,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说明报告》。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募集资金的理由属实、合理并能体现公司提高对资金运用的有效性。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