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0月20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通过走访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在总结投资者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
    针对股东对于公司重组计划的疑问,中恒集团重申:2005年6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收购报告书》中对资产注入的承诺仍然有效,收购方对公司的战略性重组计划不变。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6年10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0月30日复牌。
    特此公告。
     深圳华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