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有关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该会议”]的召开已于2006年10月12日以传真、信函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该会议于2006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二名,实到十二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戎光道董事长主持,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决议 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二零零六年第三季度报告,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按上市协议传送香港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批准于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四时十五分后公布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并于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将业绩公告刊登于香港、上海指定的报刊上;
    鉴于二零零六年前九个月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企、成品油价格调整尚未充分到位,董事会估计本集团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利润将较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利润(详见下表)大幅下降。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人民币千元 按国际会计准则人民币千元
2005年度净利润 1,704,627 1,850,449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