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兹通告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定于2006年12月11日(星期一)下午1:30在中国广州市芳村大道南40号本公司接待室举行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藉以处理下列事项:
    一、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
    1、审议《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之第二次补充协议。
    2、审议在年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前提下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二、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
    3、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修改《公司章程》。
    有关资料将于2006年11月16日前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广州,2006年10月26日
    附注: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天内(即2006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不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凡于2006年11月10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内资股(A股)和2006年11月13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境外外资股(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敬请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即2006年11月21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覆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的办事处,回覆可采用来人、来函、电报或传真送递。但该书面回覆并不影响依附注1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之股东出席会议的权利。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投票之股东均有权委托一位或一位以上代表出席,并于表决时投票。受委托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凡以委托代表出席大会的股东须以书面授权委托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最迟须于股东大会开始24小时以前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的办事处方为有效。H股股东则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授权文件(如有)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6楼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填妥及交回授权委托书后,股东仍可亲身出席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4、股东大会相关议案的资料将刊载于网站上及或印发给股东。
    5、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6、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7、本公司于注册地址的办事处为:(510382)中国广州市芳村大道南40号,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 系 人:李志东、杨萍
    电 话:(020)81891712-2995
    传真号码:(020)81891575
    股东大会回执
    根据本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所有欲参加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本公司股东,需填写以下确认表:
    股东姓名 持股情况 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日 期 股东签名
    授权委托书
    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之股份数目(1)
    本人/我们 地址为
    全权委托股东大会主席或(2)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6年12月11日(星期一)下午1:30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芳村大道南40号公司接待室举行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递延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决议 赞成(3) 反对(3) 弃权(3)
    1 审议《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之第二次补充协议。
    2 审议在年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前提下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3 按《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修改《公司章程》。
    委托人签名(4):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附注:
    1. 填上以您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代表人代表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将被视为代表全部以您的名义登记的本公司股份。
    2. 如欲委托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拟委派代表之姓名。
    3. 请给您的委托代表对议案的表决予指示,对各议案欲投票赞成者,请在「赞成」栏内加上「√」,欲投票反对或弃权者,请在相应栏内加上「×」,若无任何指示,则将被视为由委托代表自行酌情投票。
    4.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的书面授权人签署。如股份持有人为一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须盖上公司或机构印章,或由其负责人(或书面授权人)签署。
    5. 本授权委托书及经公证的授权书和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最迟须于股东大会指定举行开始时间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的办事处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