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案件,将交由专职的行政处罚委员会的专职委员审理。主审委员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后,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处罚委员会合议作出决定。
证监会日前成立新一届行政处罚委员会,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向行政处罚委员会的专职委员颁发了聘书。 以往行政处罚委员由各部门和各派出机构选任人员兼任的做法由此改变。
尚福林指出,此次选调了7名从事监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且有良好专业知识背景的资深监管人员担任处罚委员会委员,实现委员的专职化和案件处理的专业化,是在总结证监会自2002年实施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审分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实际需要,全面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推行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推进资本市场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对完成新时期证券监管任务,促进资本市场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桂敏杰也分别对行政处罚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2002年以来,证监会共立案查处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372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55件,市场禁入决定20件,责令整改通知书64件,对总计138家机构、686名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及相关处理,发现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案件76件,严肃处理了“科龙电器”、“德隆”、“银广夏”、“南方证券”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有力惩戒和震慑了违规者,有效遏制了上市公司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金、挪用客户保证金等破坏证券市场健康运行的违法活动,维护了证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实践证明,证监会在行政处罚工作中实行“查审分离”的做法,符合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当前资本市场发展的新形势对执法工作的效率、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证监会借鉴发达国家“行政法官”制度,结合我国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大胆创新,深化改革,坚持“查审分离”,实行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机关内部审理的专职化和专业化。这一新体制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案件处理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执法的权威性,从而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行政处罚执法工作水平,保障资本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