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7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冰熊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高君先生未能出席董事会,委托董事杨立先生全权行使表决权。 董事郭宝亮先生未能出席董事会,委托董事李先进先生全权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杨杜先生未能出席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王中杰先生全权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献锋先生主持,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有效表决票共11票,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是:味精及相关副产品的生产、销售;食品、淀粉、复混肥料的生产、销售;环保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限分支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生物工程的科研(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公司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修改为:公司经营范围是:味精、鸡精、谷氨酸等氨基酸、谷氨酸钠、酱油、醋的生产、销售及相关副产品的生产、销售;面粉、谷朊粉、食品、淀粉、饲料、肥料的生产、销售;环保产品的生产与销售(限分支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生物工程的科研(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公司产品的运输、仓储业务;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公司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该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有效表决票共11票,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