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7人。独立董事涂建先生、董事王永维先生、赵会宁先生和黄品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齐谋甲先生、董事长张千兵先生和董事张玉祥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张千兵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6年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详见WWW.SSE.COM.CN网站中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拟为我公司供货商商票业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拟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亿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高管人员任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总机械师黄祖培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总机械师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以上第二、三、五、六、八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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