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联强冶金集团不锈钢有限公司(下称“ 联强不锈钢”)、南京联强冶金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南京联强冶金集团有 限公司委托合同欠款纠纷案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公司于2006年10月26 日收到(2006)民二终字第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联强不锈钢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2005)苏民二初字第011号《民事 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