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6日召开三届十一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大恒(集团)有限公司之境外子公司香港科恒
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科恒实业”)受让华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明昕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8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48%)
2373.33万股股权(占股比例为13.33%),收购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2652.06万元
,同时批准公司向科恒实业支付保证金人民币2652.06万元(相当于上述股权对
应的净资产值),由公司受托管理上述股权,托管期限三年,自2006年7月1日起
上述股权对应的盈利或亏损归公司。公司已于2006年10月26日与科恒实业签订
了《股权托管协议》。
    三、批准沈余银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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