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10月19日,本公司与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润丰公司”)及控股股东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圣雪绒集团”)达成关于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合作意向,10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鉴于三方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仅就合作原则及框架达成了约定,满足合作条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以下特别风险:
    1、此前本公司与润丰公司及圣雪绒集团就本公司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及股权分置改革仅达成合作意向,目前尚未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2、本次股权转让的合作意向是以完成本公司的债务剥离为三方合作的前提,经与债权人沟通,公司的债务承接、债务剥离在短期内难以确认,给项目合作带来很大困难。
    3、基于以上第2条原因,按照三方签署的《合作意向书》第五条关于支付预付款之约定,润丰公司未支付本公司1,000万元预付款。
    4、公司已于2006年8月18日发布了第三季度业绩预亏的公告,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将于10月31日披露。如公司在年底前未完成有关重组事宜,公司2006年年报仍将为亏损,即达到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形,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为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再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