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半的牢狱之灾,只因当年一封举报信。“刑满释放后”再次上诉,却最终赢得胜诉
一宗土地置换疑团重重,以贱换贵,不仅未补差价,反而获得一笔“现金补偿”
“我怀念在水厂的日子。”10月19日傍晚,钟铁培站在诸暨酒店7楼房间,望着不远处的金鸡山,眼圈发红了。
6年前,钟铁培的诸暨市金鸡山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供水公司”)就在那里。他曾经是这家公司的经理。
但是一封举报信改变了钟铁培的生活,并由此走上了长达6年的举报之路,还度过了3年零6个月的牢狱生活。
2000年1月,钟铁培寄出一封举报信,向有关部门反映诸暨的一宗非法土地置换事件。随后,钟铁培被指控犯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八项罪,他的公司也随着他的服刑被诸暨市人民法院裁定破产还债,公司财产于当年9月3日被强行拍卖。
在当地看守所被关押3年零6个月后,2003年已是50岁的钟铁培被释放(次年被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无罪),并开始更加执著地寄送举报信进行上访。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他(钟铁培)的上访材料弄得到处都是,我们(国土)局、绍兴市政府、纪委等都收到了。”
因举报无端入狱三年
钟铁培告诉记者,他是在担任金鸡山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时,得知政府对诸暨市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祥生公司”)进行了土地置换,土地差价被侵吞逾1亿元。随后,他就向有关部门举报此事。
在举报之后没多久,“一天诸暨市国土资源局来人告诉我要取一封信”。钟铁培回忆说,当时他放在打印机旁边的举报信复印件被取走了,他不知道自己举报的事情竟然被当地政府发现了。
2000年6月份,钟铁培被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入狱,罪名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八项罪名,“前两项罪名都可判无期甚至死刑。”钟铁培说。
绍兴市检察院随后退回了案卷,钟铁培被羁押2年,一审被判11年半。他表示不服并上诉,然后法院予以二审,改判为3年半。在此期间的2003年5月,正在服刑的钟铁培所在的水厂被强行破产。
直至3年半刑满之后的2003年12月31日,钟铁培再次上诉至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予以受理。
这样,就有了钟铁培提供给本报记者的(2004)绍中刑再终字第3号《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复印件。判决为:撤销原审判决;原审上诉人钟铁培无罪。同时表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走出法院的钟铁培继续开始自己的上访之路,一直坚持至今,前后时间长达6年多。
一宗差价高达亿元的土地置换
钟铁培举报的两块土地面积均为400亩,一块位于诸暨市区的苎萝东路北侧(下称“苎萝地块”),现在建有该市最大的住宅小区——“新世纪花园”,由祥生公司开发,另一块位于市郊的山下赵村(2002年划入市区,下称“赵村地块”)。
钟铁培告诉记者,当初置换的时候苎萝地块位于市区商业地段,属于待出让土地,赵村地块为祥生公司所有,属于政府规划的待发展工业用地。这两块地由政府出面进行无差价置换后,市政府不仅没有让祥生公司补足地价差额,反而给了该公司一笔数额巨大的现金补偿。
诸暨市一知情人士透露,按照该市1999年的地价,苎萝地块每亩为30万~40万元,赵村地块每亩为6万元左右。以此计算,两块地之间的差价超过1亿元。
记者依据诸暨市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的2004年《诸暨市市区分类级别基准地价》,苎萝地块为II级商住用地,定价为每平方米2135元和610元,赵村地块为III级工业用地,定价为每平方米157元。以此推算,两块地之间的差价应为1.07亿元~5.14亿元。
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诸暨市官员告诉记者,新世纪花园小区最早开发的时候,“当时(这块地)没有通过拍卖的方式进行,而是用城外一块同等面积的土地置换过来的。”这位官员曾负责诸暨市的市建项目。
据这位官员介绍,当时诸暨市政府要在市郊修建一条18里长的经济长廊,并承诺投资人可拥有其投资对应路段两旁的土地,祥生公司老板陈国祥投资建设了其中的一部分,“于是,陈就获得了他投资路段两旁的400亩地。不过后来不知道他怎么和政府谈的,最后把这块地和苎萝东路的土地进行了置换。”
不过,诸暨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地籍档案查询单》显示,祥生公司于2000年12月登记了新世纪花园小区土地的简单使用情况,“使用权类型”一栏注明“出让”。此外,这个查询单还注明了新世纪花园小区内四块用地的土地证号和地号,在登记机关栏里注明“诸暨市土地管理局”。
国土局称“档案不能公开”
当记者前往诸暨市国土资源局查询上述两块土地的情况时,该局相关部门对钟铁培举报一事相互推诿,有的还闭门不见。
当天负责接待采访的办公室副主任周雪松说可以到建设用地科了解情况,而建设用地科科长金仲旦又说两块土地的情况应该在土地储备中心。但是,刚到任一年左右的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蔡建根否认了这一说法,声称自己上任不久,对这两块土地的使用情况“并不知情”,得到档案室查询。
于是,记者从档案室看到了该地块的《地籍档案查询单》。
当记者进一步提出要查该小区土地使用出让金等情况的档案时,档案室负责人拒绝提供,一再表示“有些资料鉴于企业要求不能公开”,之后又说该土地的其他资料都在市开发委存放,“我们这里没有”。
但是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浙政发〔2001〕61号,下称“通知”)规定,“所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包括转让、出租、抵押,都要依法进行登记。除涉及国家保密要求外,凡经依法登记的土地,单位和个人都可依照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有关宗地的土地权属、用途、面积、坐落、流转情况等登记资料。土地管理部门在接受社会公开查询土地登记结果时,要做到可查询资料全面,查证及时,鉴证准确。”
这名负责人还表示,赵村的土地使用情况档案也在开发委而不归国土资源局管。
记者赶到开发委询问新世纪花园的土地档案情况,开发委一位官员对此迷惑不解:“不在开发委,而是应该在国土资源局。”
接着本报记者直接采访了负责地籍管理、土地资产管理、宅基地整治等工作的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国中,该副局长告诉本报记者,该局的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钱光辉对钟铁培一事最清楚,记者应该去采访钱光辉。
按照周国中的安排,本报记者到了一楼的执法大队,钱光辉不在,于是记者与其办公室工作人员约定第二天(20日)上午采访他,如果有事外出,其可以另外安排时间。
但是,20日本报记者赶到诸暨市国土资源局时,该局执法大队和局长、副局长等所有的办公室均挂牌“公务外出,对不起”。并且直到记者发稿时为止,该大队并未给记者任何电话。
诸暨相关部门拒绝接受采访
在没有见到钱光辉的情况下,本报记者到该局的信访办公室了解钟铁培上访一事。“我们只接待信访人,不接待其他人”。该办公室负责人一口回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19日下午,本报记者到诸暨市纪委问及钟铁培上访一事,其办公室负责人说此事应该到对应的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市纪委并不知情”。
而钟铁培告诉记者,他已经分别将上访信分别寄送到了诸暨市国土资源局、诸暨市政府、诸暨市纪委以及它们的上级单位。
同日晚上,诸暨市外宣办主任何剑光赶到本报记者住宿的酒店,说,对于记者要调查的两块土地的事情,他知道了之后马上汇报给了有关领导。“但是,领导说让我告诉你,他们很忙无法接受采访。”
有诸暨市知情官员透露,该市对钟铁培上访了解的官员,一致的口径就是“很忙,不能接受采访”,而不知情的官员“显然会一概回避”。
举报信回到举报地
在钟铁培提供本报记者的材料里面,有2005年5月17日和7月1日来自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两个文件。前者是浙土信(2005)复字第0651号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人民群众来信复函》;后者是浙土信2005年0955号《浙江省国土资源信访受理情况告知书》。
文件称,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该厅已将举报信转给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研究处理。
20日下午,本报记者赶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在该局信访办公室,原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信访室负责人给记者看了该局的处理意见,它们已经将举报信同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交给了诸暨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研究处理。
他同时告诉记者,浙江省政府和省委对钟铁培的举报给予了高度重视,由政法委牵头专门成立了调查组,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支队长张佩年代表该局参加了调查。
按照信访办公室负责人的安排,张佩年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简单采访,他表示,调查组并没有对举报中提及的土地置换一事进行调查。至于没有调查的原因,他没有说明,只是表示更多的情况应该采访诸暨市国土资源局。
具体负责调查组事宜的浙江省政法委一位副书记一听到记者要了解诸暨市土地置换的情况时,表示“很忙”,立即挂断了电话。
至此,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钟铁培的举报信只能被安排到诸暨市国土资源局。
“市长派人到我家里说了一些关于水厂破产的事情,但是没有提到土地置换的问题。而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并没有给我说法。”钟铁培告诉本报记者,他认为政府这样一级一级地往下推,将自己推到了很不安全的境地。
“现在整个诸暨市各个部门、公司都知道我举报了这个事情,我还因此坐了牢,大家看见我都不敢说话。”20多年前开始信仰基督教的钟铁培说从看守所出来的这几年,他每天都是在家里呆着,“只是在晚上和夫人到教堂参加一下夜聚会,不愿意出门”。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