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6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06年10月26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两名,实到监事两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投资组建“四川首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未发现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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