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三届五 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公司持有 其94.84%的股权,下称:东方汽车公司)向中信银行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人民币1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06年11月1日起壹年。东方汽 车公司以其拥有的部分房产设备和车辆抵押给公司,为上述借款担保提供反担 保。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5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