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 会议应到董事12人,参加表决9人,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之有效人数。
    经于会董事讨论决定,一致同意本公司为上海天宸客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虹桥支行所办理的期限为一年的人民币肆仟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截止目前,本公司共为子公司担保13,100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本公司净资产的27.31%,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上海天宸客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建国,主营客车租赁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