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于2006年9月5日发出通知,9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本部1号会议室召开。 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长王利民先生因公事出差,会议由董事李树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公司3名监事、全体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讨论《关于公司与法国标致摩托车公司建设合资公司的议案》事宜。
    此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2002年起即与法国标致摩托车公司(以下简称"标致摩托")进行业务合作,关于合资公司(总投资25,500万元人民币,双方各自出资50%;本公司主要以土地和现金作为投资,标致摩托以现金出资)建设事宜双方已经洽谈近一年,目前已经拟定了商业计划书的主要内容和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鉴于9月20日本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通过上述决议后,由于法国标致摩托尚未取得标致有关方面的同意意见,法国标致摩托与本公司在上述意向尚未泄露且未导致本公司A、B股股票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下,2006年9月22日本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申请延期披露并获准。目前,该项合资项目的披露已经获得法国标致摩托方面的同意,本公司将依法予以正式披露。
    特此公告。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