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6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10月26日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罗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会议与会董事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决议通过《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2、决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1,146,000元”
    现拟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6,642,796元”。
    (2)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2,114.6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114.6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13,117.59万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28,997.01万股。”
    现拟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86,642,796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3、决议通过《关于制订<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具体内容见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
    4、决议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06年11月16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决议。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