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五)下午二时整在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和股东代理人共有9人,代表股份总数1,026,298,9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88%,其中A股874,419,598 股,H股151,879,340股,分别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2%和9.16%,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王水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 批准本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可发行融资券最高余额范围内,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一年期短期融资券,用于合宁高速公路扩建及偿还银行贷款;
    (2)一般及无条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任何两名董事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利率以及制作前述所有必要的文件;
    (3)本决议案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后18个月内有效。”
    (1,026,298,93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通过了关于选举李淮捷先生为本公司新任监事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已接受阚兆荣先生因退休而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的辞呈,选举李淮捷先生为本公司新任监事,任期自获选之日起至二OO八年八月十六日,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及决定有关监事服务合约的条款。”
    (1,026,298,93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之情况。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 本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2、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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