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7 次会议于2006 年10 月18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2006 年10 月26 日上午9 时整,在公司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12 人,实到董事12 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龙宇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以举手投票表决方式对各议案进行了表决,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建立西安荣威大香港鲍翅酒楼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福迎门大香港鲍翅酒楼有限公司与西安荣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共同投资建立合资经营公司:西安荣威大香港鲍翅酒楼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30 号。经营范围:餐饮、烟酒饮料。西安荣威大香港鲍翅酒楼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 万元人民币。其中:西安福迎门大香港鲍翅酒楼有限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西安荣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实物折合人民币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三、会议以1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拥有的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298 号房产及土地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西安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5,500 万元整):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