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公司控股股东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工集团公司)由于为宣化钟楼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先后被工商银行石家庄支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提起诉讼,其持有的河北宣工5551 万股股权被司法冻结,因无力清偿到期债务,2006 年7 月21 日被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依法破产。 (详细内容见2006 年7 月2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公告)。
    2006 年9 月26 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宣工集团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大会,表决通过了宣工集团公司破产资产清算报告和破产资产分配方案。根据债权人大会的决议,将对宣工集团的所有破产资产,包括流动资产、房屋建筑物(不含土地)、机械设备和对外投资等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的资金用于安置宣工集团员工和清偿债务,宣工集团原债务按照赔偿顺序和赔付率清偿后,债务全部终结。
    2006 年10 月9 日,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竟买了宣工集团全部破产资产,包括宣工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42.65%的股权,同时负责安置原宣工集团公司全部在册员工。2006 年10 月9 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裁定书和公告,根据裁定书及公告的有关内容,企业的清算工作已经结束,破产财产已按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分配方案分配完毕,终结宣化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依法还债程序。
    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 年9 月29 日,是由张家口市国资委以原宣工集团公司使用的国有土地作价入股、原宣工集团员工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现金入股,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通过投资、控股、参股、兼并、分立等经营授权范围的资产;制造、销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其配件等。公司股东会将由42 名股东委托人进行筹备,董事会和高管人员尚未组成,公司法定代表人暂由原宣工集团董事长王建军先生担任。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占总股本的25.09%,员工持股占总股本的74.91%,在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河北宣工7036.9667 万股股权将由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部持有,持有股权占总股本的42.65%,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目前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但审批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原公司承诺的十月底前进入股改程序将予以顺延。
    我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