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10月15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二十三次董事局会议的通知。 2006年10月26日上午8:30分,第四届二十三次董事局会议如期在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吴易、胡浪潮、张健英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傅日高主持。监事局主席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06年7月16日公司第四届二十二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向公司全体股东进行每10股派10.00元(含税)现金,同时将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总公司与义乌市财务开发公司获得的2006年中期现金分配共计4981.13万元让渡给2006年中期现金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决议公告详见2006年7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2006年7月24日公司股改方案已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实施中期分配的前置条件已经满足。
    根据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浙天会审[2006]第1582号《审计报告》,2006年1-6月母公司利润总额210,421,929.55元,减所得税63,997,134.01元,净利润146,424,795.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1,807,095.6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642,479.55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53,589,411.66元。根据公司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承诺, 2006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6年6月30日的股本12496.863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124,968,637.00元,同时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其获得的2006年中期分配金额共计49,811,300.00元无偿让渡给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剩余未分配利润328,620,774.66元结转下期分配。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傅日高、吴波成、王雪虹、金方平、孙文建、林子宙、赵金池、徐来兴、叶根木、曹中堃等十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人选;
    提名黄廉熙、郑勇军、陶琲、吕长江、樊勇明等五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
    候选人人选简历附后。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全文详见www.sse.com.cn)
    修改内容如下:
    一、在原第五十四条后加入"有关股东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情形的,董事局一经发现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有权拒绝将相关股东提交的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召开股东大会时,相关股东持有或实际支配的股份无表决权。"
    二、在原第九十八条中加入"除非董事发生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股东大会在董事任期届满前因其他原因解除其职务的,每年不得超过董事局成员的1/3。"
    三、将原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董事职数从14名增加为15名;
    四、将原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第一款后加"为适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策的需要,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对决定通过招、拍、挂方式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司董事局的决策权限为不超过最近一次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50%;对于超过这一权限的土地受让事宜,由公司董事局尽快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将原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监事职数从6名调整为5名。
    其余未作修改。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后的全文详见www.sse.com.cn)
    本次修改系按照中国证监会2006年3月1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进行,内容和格式变化较大,采用重新制订的方式进行修改。
    五、以11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局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修改后的全文详见www.sse.com.cn)
    本次修改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2006年5月12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进行,内容和格式变化较大,采用重新制订的方式进行。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了改、增:1、对示范规则第二条修改为"董事局日常事务由配备的专人负责履行";2、对示范规则第三十一条中的"由董事局秘书负责保存"改为"由董事局秘书负责归档";3、为提高董事局主席在董事局授权范围内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检查董事局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征求决定董事局会议的有关议题,特保留并修改公司原规则中的董事局主席办公会议制度作为第三十二条。
    六、以11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修改后的全文详见www.sse.com.cn)
    1、修改后的治理纲要中引用章程的章节与章程进行了重新对应:
    第二十二条 该节的治理条款内容全部依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第九十五条。
    第二十三条 该节的治理条款内容全部依据《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六条。
    第二十四条 该节的治理条款内容全部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十八条 该节的治理条款内容全部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条。
    第二十九条 监事局的构成依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
    2、其他修改内容情况:
    第十七条 公司人员应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局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监事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
    第三十八条 董事报酬方案由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按《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执行,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为了保证追究董事责任的有效性,也为了吸引合格人才出任董事并大胆开展工作,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十九条 监事考评采用自我评价和独立董事互相评价的方式进行。
    第四十三条 监事的报酬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监事(除职工监事领取薪酬外)不在公司领取工作津贴。但监事出席公司监事局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应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十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的劳动法规。公司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时,超出八小时以外的部分,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费或加班补贴。
    3、删去原第六十条有关提取"法定公益金"的条款。
    七、以11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及实施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全文详见www.sse.com.cn)
    本次修改根据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规定进行,与原制度相比,内容变化较大,采用重新修订的方式进行修改。
    八、以11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全文详见www.sse.com.cn)
    原第七条改为:"公司将采取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的方式,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存放。公司设立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由董事局批准。"
    原第九条改为:"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必须严格编制投资预算,合同订立、资金支付严格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及有关制度执行。"
    原第十八条改为:"总裁应当向董事局会议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其余未作修改。
    九、以11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全文详见www.sse.com.cn)
    本次修改为:1、浙江特派办修改为浙江监管局;2、监管部门除中国证监会以外,增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余未作修改。
    十、以11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全文详见www.sse.com.cn)
    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360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8000元。
    其余未作修改。
    十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请给予第五届董事局在市场建设用地受让时特别授权的议案》
    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推动公司市场主业做强做大,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对一次性超过最近一次经审计公司净资产50%的市场建设用地的受让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第五届董事局作出决议。
    十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修改后的全文详见www.sse.com.cn)
    根据新《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如下修改:1、本次修改删除了制度第五条中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人的界定,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范围在关联交易决策及实施制度中已经明确。2、对第十条临时报告的内容进行了重新描述,同时增加了第十一条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具体为:
    第十条 临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董事局决议;
    2)监事局决议;
    3)召开股东大会或变更召开股东大会日期的通知,以及需要披露的有关股东大会提案、临时提案等资料;
    4)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
    5)《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所指的交易事项;
    6)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
    7)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的关联交易;
    8)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9)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业绩预告;
    1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
    12)《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上述第十条所述重大事项,视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由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和第十一章所述重大事项,或者与公司的关联人进行交易,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余未作修改。
    十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www.sse.com.cn)
    十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3票弃权审议通过,决定于2006年11月17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www.sse.com.cn)
    十五、向兴业银行义乌支行申请融资,最高本金敞口余额折合人民币伍亿元。此项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用业务: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并以公司所有的位于义乌市宾王路168号的银都酒店房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为抵押。
    有关以银都酒店房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为抵押事宜已于2001年5月29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第一至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总公司推荐候选人人选:傅日高、王雪虹、金方平、赵金池、孙文建、林子宙简历:
    傅日高,男,195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
    1975.8-1979.9,209团服役,排长;
    1982.9-1985.8,义乌市东河后宅公社,党委书记;
    1986.12-1992.5,义乌市佛堂区委,书记;
    1992.5-1993.5,义乌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3.5-1996.4,义乌市农经委,主任;
    1996.5-1999.4,义乌市政法委,副书记;
    1999.4-2003.3,义乌市林业局,局长;
    2003.3-至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局主席、党委副书记。
    王雪虹,女,195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
    1981.9-1985.10,共青团义乌县委,副书记;
    1985.10-1991.3,义乌市妇联,主任;
    1991.3-1996.11,义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6.11-1998.4,义乌市委统战部,部长;
    1998.4-2002.3,义乌市物价局,局长;
    2002.3-至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党委副书记兼纪检委书记、第四届董事局董事。
    金方平,男,196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1989.8-1990.12,义乌市供电局,佛堂变电所值班;
    1990.12-1992.3,义乌市供电局,生产技术科科员;
    1992.3-1993.8,义乌市供电局,生产技术科副科长;
    1993.8-1994.8,义乌市供电局,输变电工程公司经理助理;
    1994.8-1995.11,义乌市供电局,输变电工程公司经理;
    1995.11-2002.1,义乌市供电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2.1-2004.4,义乌市供电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4.4-2006.6,义乌市供电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6.6-至今,义乌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金池,男,1958年7月29日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1983.3-1987.12,空军39693部队,干事;
    1987.12-2001.12,义乌市工商局,科长;
    其中1995.11-1998.8,兼任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01.12-至今,义乌中国小商品城恒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2003.6-至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局董事。
    孙文建,男,1955年12月17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
    1974.12-1984.2,上海武警总队,中队长;
    1984.3-1993.12,义乌市工商局,科长;
    1993.12-至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第四届董事局董事、副总裁。
    林子宙,男,1957年4月24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
    1978.9-1980.8,义乌市食品公司,工人;
    1980.8-1986.8,义乌市财贸办公室,科员;
    1991.2-1993.12,义乌市政府办公室,副科长;
    1993.12-至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第四届董事局董事、副总裁。
    二、义乌市财务开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人选吴波成先生简历:
    吴波成,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进修班结业,经济师职称。
    1983.8-1989.7,义乌市供销总社,业务科干部、计划科副科长、工业科副科长;
    1989.8-1991.5,义乌市罐头食品厂,副厂长、党支部副支记;
    1991.6-1996.8,义乌市财贸办公室,商贸科副科长、科长;
    1996.9-2000.10,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贸科科长、党组成员;
    2000.11-2002.3,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同时兼任义乌市市场发展局,局长;
    2001.11-至今,兼任浙江市场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
    2002.4-2006.6,义乌市市场贸易发展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6.7-至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
    三、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人选徐来兴先生简历:
    徐来兴,男,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1988.8-1997.4,浙江省财政厅,主任科员;
    1997.5-2000.3,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投资二部副经理;
    2000.4-2003.7,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助理调研员;
    2003.7-2006.6,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财部经理;
    2006.6-至今,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四、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人选叶根木先生简历:
    叶根木,男,浙江衢县人,1964年4月10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
    1983.8-1988.7,浙江省汽车运输公司;
    1988.8-1993.4,浙江省浙信实业公司;
    1993.5-1997.4,浙江新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
    1997.5-1998.3,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998.4-2001.5,浙江省浙信实业公司,助理总经理;
    2001.5-2001.11,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
    2001.11-2003.2,浙江省荣信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3.2-2003.7,浙江国信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3.7-2004.3,国信控股集团直派浙江国信企业(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计财务部经理;
    2004.3-至今,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五、上海宝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人选曹中堃先生简历:
    曹中堃,男,194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副教授。
    1972.12-1978.2,南昌铁路局宁赣工程指挥部,,线路工、党委干事;
    1978.2-1982.1,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系,学生、校学生会主席;
    1982.1-1985.3,上海交通大学人事处教师科,助教、副科长;
    1985.3-1995.5,上海交通大学应用化学系,党总支书记、系副主任;
    其中1994.5-1994.12,上海交大昂立生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5.5-1996.7,海南万国发展总公司上海公司,代总经理;
    1996.7-1997.12,万国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8.1-2000.1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业总公司(筹),董事长、总经理;
    2000.12-至今,上海宝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3.6-至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局董事。
    六、五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黄廉熙、郑勇军、陶琲、吕长江、樊勇明简历:
    黄廉熙,女,1962年12月16日出生,本科学历,一级律师。
    1983.7-1984.9,浙江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干部;
    1984.9-2003.11,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3.11-至今,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03.6-至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郑勇军,男,1965年9月27日出生,农工民主党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
    1991.8-1997.5,杭州大学金融与经贸学院,系副主任;
    1997.6-1998.6,浙江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干部;
    1998.7-2001.8,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系副主任,产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2001.9-至今,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2003.6-至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陶琲,女,1935年4月11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
    1949.3-1951.9,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九军,战士;
    1951.9-1955.9,空军第三军政治部,干部;
    1955.9-1959.9,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系,学生;
    1959.9-1978.11,北京市粮食局政研室,干部;
    1978.11-2001.1,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人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导;
    2001.1-至今,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离休。
    2003.6-至今,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独立董事。
    吕长江,男,1965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9.6-2001.5,吉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历任副系主任、系主任;
    2001.5-2005.12,吉林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6.1-至今,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樊勇明,男1949年8月1日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1969.5-1973.9,黑龙江军垦5师56团工作;
    1973.9-1976.7,进入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学习;
    1976.7-1992.10,毕业后进入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所长助理;
    1992.10-1994.3,去日本庆应大学进修,同时在日本大东文化大学经济学部攻读博士;
    1994.3-1995.10,取得经济学博士后回国进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任发展研究部主任;
    1995.10-1998.6,奉派去日本住友三井海上保险公司,任基础研究所国际金融中心中方副主任;
    1998.6-2004.7,结束在日工作回国,进入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任教;
    2004.7-至今,任复旦大学日本研究中心主任、国际问题研究院副院长。
    附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局就提名黄廉熙、郑勇军、陶琲、吕长江、樊勇明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6年10月26日于义乌
    附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廉熙、郑勇军、陶琲、吕长江、樊勇明,作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黄廉熙、郑勇军、陶琲、吕长江、樊勇明
    2006年10月26日于义乌
    附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声明人黄廉熙、郑勇军、陶琲、吕长江、樊勇明,作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补充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二、本人不是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三、本人不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四、本人不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五、本人不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本人黄廉熙、郑勇军、陶琲、吕长江、樊勇明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黄廉熙、郑勇军、陶琲、吕长江、樊勇明
    2006年10月26于义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