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董事钟发平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张世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2、 关于与泰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担保意向协议的议案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同意与泰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额为贰亿元人民币的互担保意向协议,互担保意向协议的担保时间为2006年10月至2009年12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