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张旭东、李兴文)中国人民银行30日在京发布的2006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披露,截至2005年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29个省份。
金融稳定报告指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截至2005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共对2263个县(市)安排发行8期专项票据,额度为1599亿元,用于置换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和历年挂账。
二是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在转换经营机制上迈出积极步伐。截至2005年底,共组建农村银行类机构72家,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机构519家。
三是积极探索管理体制改革,将农村信用社管理责任移交省级政府,初步明确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责。
四是支农信贷投放不断增加,为支持“三农”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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