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和平)“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适度放宽外资进入金融服务业的股权比例、业务范围和投资来源的限制。”在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06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适度放宽外资进入金融服务业的股权比例赫然列入未来规划中。
目前,中国金融业对外资机构已经部分放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单一外资持股国内银行比例不得超过20%,所有外资持股银行比例不超过25%。在证券业和保险业方面,除尚未开放合资公司从事A股承销外,中国政府已在市场准入和业务范围上全面落实了入世承诺。
《2006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中指出,下一步央行将继续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适度放宽外资进入金融服务业的股权比例、业务范围和投资来源的限制。同时要引导外资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国产业优化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金融对外开放从总量扩张向结构优化的转变。与此同时,也要加强金融信息安全管理,保证金融信息安全,加强对主要金融机构的控制力,确保国家金融安全。
据记者了解,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政府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条款,分步骤、分阶段积极主动履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承诺。截至去年底,银行业有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254家,资产总额876.57亿美元,占全部银行业资产总额的1.89%。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和外商独资保险公司资产分别为401.8亿元和266.06亿元,占全国保险业总资产的2.64%和1.75%。此外,证券业有7家外资参股的证券公司以及20家外资参股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32家。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的最后一年,下一步央行政策制定要以改革、开放和创新总揽全局,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