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发布报告表示,德隆系的教训表明,当前不宜允许产业集团直接或间接同时控股多家金融机构,对现实中已经存在的控股金融机构的产业集团,应要求其设立独立的金融控股公司负责控股和管理各类金融资产。
央行认为,德隆系风险的爆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监管制度的不完善,在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下,难以对跨市场、跨行业的经营行为实行有效监管。
德隆系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控股或参股了多家银行、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并通过资本运作模式,在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之间频繁转移资金,通过资金链和大量的关联交易,将不同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之间的风险联结在一起。一旦某个金融机构或实业企业经营出现问题,集团内部的资金链断裂,个别机构的个体风险就会相互传染并影响到整个集团。“这类风险如果不及时处置,还可能形成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央行提醒说。
根据央行的估计,德隆系13家金融机构,剔除相互间债权债务,预计实际损失总额超过200亿元。目前,德隆系金融机构中,德恒证券、恒信证券实施关闭清算;德隆参股的长沙市商业银行、株洲市商业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南昌市商业银行和东方人寿保险公司5家金融机构,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了德隆系的退出;金新信托、伊斯兰信托、新疆金融租赁、新世纪金融租赁被实施停业整顿,南京国投被撤销清算。 (责任编辑: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