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成
事件:
为进一步鼓励资源性和有利于技术创新商品的进口,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出口,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11月1日起,调整部分进出口商品暂定关税税率。
将以暂定税率形式对110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磷灰石、稀土金属矿、金属矿砂等44项矿产品的出口暂定税率为10%,煤炭、焦炭、原油等4项能源类产品为5%,铜、镍、电解铝等11项有色金属产品为15%,铁合金、生铁、钢坯等30项钢铁产品为10%,稀土化合物、木地板、一次性筷子等21项产品为10%。
评论:
我们认为,国家对钢坯等产品加征10%的出口关税是国家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出口政策的延续,符合国家对此类产品控制的一贯思路。2005年4月1日,国家取消了钢坯等产品的13%的出口退税。此次加征出口关税是国家在一年多时间内对钢坯等附加值较低、高污染、耗能高的产品进行控制的又一有力措施。此外,我们不排除此次加征关税与一些国家开始着手对我国钢铁产品实施贸易保护政策的关联性。出口关税的征收对钢坯等产品出口的抑制作用将会比较明显。
2006年1-9月,我国共进口钢坯32万吨,同比下降70.3%,出口钢坯613万吨,同比增长2.3%,净出口581万吨,同比增长18.2%。
出口关税税额=(离岸价格/(1+出口税税率))×出口关税税率
现在的钢坯市场价格为2820元/吨(河北钢坯,Q235),如果加征10%关税,则需要交纳256元/吨,这将明显抑制我国钢坯的出口,这对于国内的钢铁产品的价格是个负面的消息。
我们对于钢铁股的判断依然坚持绝对价值低估的观点。我们调整了对钢铁股的排序,新的推荐组合为:
新兴铸管(000778)、武钢股份(600005)、宝钢股份(600019)、酒钢宏兴(600307)、太钢不锈(0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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