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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时间:2006年10月31日09:43 我来说两句  

Stock Code:002078
     (行情-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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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景网—《证券时报》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纸业”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9,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96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股票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7,500 万股,其中网下定价配售数量为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的数量为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本次发行价格为16.7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 12.46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17.04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的具体时间为:网下配售的时间为2006 年10 月31 日9:00 至17:00 和2006年11 月1 日9:00 至15:00,网上发行的时间为2006 年11 月1 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网下配售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6 年10 月23 日-2006 年10 月27 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为方便投资者参与,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见后面表格,表中询价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但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但可以参与网上发行。

    6、本次网下配售的时间为2006 年10 月31 日9:00 至17:00 和2006 年11 月1日9:00 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全额缴付申购款,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2006 年11 月1 日15:00 前划出申购资金,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及申购表复印件。传真号码为:021-62155520。

    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6 年11 月1 日17:00 之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应资金帐户一致。

    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8、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时间为:2006 年11 月1 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

    9、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 股,超过500 股的必须是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6000 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其余均视为无效申购。

    10、 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太阳纸业”,申购代码为“002078”。

    11、 本次网下配售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2006 年10 月2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3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s://www.cninfo.com.cn 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太阳纸业 指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7,5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太阳纸业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下配售 指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采用定价方式配售太阳纸业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配售对象 指询价对象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发行网下配售。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T 日/网上发行日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06 年11月1 日,周三

    《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指《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 指《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 元。

    2.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7,500 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1,5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3. 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6.7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 12.46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 17.04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 网下发行时间申购时间:2006 年10 月31 日(T-1 日)9:00 至17:00 以及2006 年11月1 日(T 日)9:00 至15:00。

    缴款时间:2006 年11 月1 日(T 日)15:00 前划出申购资金,并确保申购资金于2006 年11 月1 日(T 日)17:00 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5、网上发行时间

    2006 年11 月1 日(T 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10月20日T-8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10月23日T-7   开始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
    10月27日T-3   初步询价截止(下午15:00)
    10月30日T-2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10月31日T-1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开始
                  网上路演
    11月1日T      网下申购截止
                  网上发行申购日
    11月3日T+2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多余申购款项退款
    11月6日T+3    刊登《网上中签率公告》,摇号抽签
    11月7日T+4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配售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1、如果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或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500 万股,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

    2、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1,500 万股(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对全部有效申购按照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参加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的获得的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配售比例=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数量÷网下配售的有效申购总量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全部有效申购数量×配售比例

    3、配售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六位,即最小配售比例为0.000001 或0.0001%,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二)网下申购规定

    1、在初步询价期间(2006 年10 月23 日~2006 年10 月27 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配售。但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但可以参与网上发行。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序号                           机构名称
    1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中海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9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0           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51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                  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4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7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                           富通银行
    14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           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17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8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4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5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             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7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2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8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9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             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70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5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2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3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8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9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7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8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9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34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                 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82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7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3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4           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5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6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7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2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3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9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4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90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5             宝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91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只有上述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机构的配售对象可以参与本次网下配售。

    2、询价对象应以其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分别独立参与股票配售。

    参与本次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3、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机构,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配售,但可以参与网上发行。

    4、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5、每张申购表的申购股数不得低于50 万股,超过部分必须是10 万股的整数倍。

    每个证券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1,500 万股。

    6、配售对象应按照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乘积全额缴付申购款项。

    7、配售对象用于本次网下申购的资金来源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申购及持股数量等方面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配售对象在填写申购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申购表均视为无效申购。

    (三)网下申购与配售程序

    1、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申购表的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间为2006 年10 月31 日(T-1 日)9:00 至17:00 及2006 年11 月1 日(T 日)9:00 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认真填写《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购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指定时间(2006 年11 月1 日15:00)之前按本公告披露的联系方法连同缴纳申购资金的划款凭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可不提供本材料)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各配售对象填写的申购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网下申购截止时间为2006 年11 月1 日(T 日)15:00[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配售对象传真的申购表的时间为准]。配售对象应在网下申购截止日的下一个工作日2006 年11 月2 日(T+1 日)将传真文件的原件及相关文件邮寄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下表: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文件送达地址             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邮编                                    200042
    申购文件专用传真                  021-62155520
    联系人                            丁颖华、董海
    联系电话           021-62562134、021-62562135

    2、申购款的缴纳

    (1) 申购款的数量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申购资金计算公式如下:缴纳的全额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2)申购资金的缴付

    申购资金请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务必注明配售对象的名称和“太阳纸业申购资金”字样):

    户 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38797

    工行系统联行行号:20304005

    跨行支付号:102290020294

    交换号:022029

    开户行联系人:王萌翊

    银行查询电话:021-63211678-4079

    银行传真:021-63214882

    (3)申购资金的到帐时间及账户要求

    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2006 年11 月1 日(T 日)15:00 前划出申购资金,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配售对象的名称和“太阳纸业申购资金”字样)。配售对象必须确保申购资金于2006年11 月1 日(T 日)17:00 前到达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申购资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敬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申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相应资金帐户一致。

    3、公布配售结果及多余申购款项退回

    (1)2006 年11 月3 日(T+2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及超额认购倍数、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名单、获配数量和退款金额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了获配售通知;

    (2)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 号)的规定处理;

    (3)配售对象无论获配与否,应退还的申购款(含无效申购款)将统一在2006 年11 月3 日(周五,T+2 日)开始退款。

    (4)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账户进行确认。获得配售的股票将锁定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5)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06 年11 月2 日(T+1 日)对配售对象网下申购资金的到帐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7)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三、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的交易时间内(2006 年11 月1 日9:30 至11:30、13:00 至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将6,000 万股“太阳纸业”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股票的唯一“卖方”,以16.70 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结束之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帐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帐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若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时,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时,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 股确定为一个申购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个中签申报号认购500 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一)申购数量的确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最少不得低于500 股,超过500 股的申购量必须为500 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股票的数量上限为6000 万股(本次网上发行总量)。

    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得撤单。同一证券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二)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太阳纸业”股票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2006年11 月1 日(T 日)以前(含该日)办妥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加本次“太阳纸业”股票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发行日(2006 年11 月1 日(T 日),含该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股票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申购。

    2)投资者使用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申购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用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申购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6 年11 月2 日(T+1 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确因结算银行原因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帐的,须在该日提供划款凭证,并确保2006 年11 月3 日(T+2日)中午12:00 前申购资金到帐。

    2006 年11 月3 日(T+2 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已划款凭证部分)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06 年11 月6 日(T+3 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投资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后第三个工作日2006 年11 月6 日( 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2006 年11 月6 日(T+3 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深交所卫星网络将中签结果传送给各证券交易网点。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2006 年11 月7 日(T+4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码认购500 股。

    (四)结算与登记

    1、申购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6 年11 月2 日(T+1 日)至第三个工作日2006年11 月6 日(T+3 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期间所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的划拨、冻结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2006 年11 月6 日(T+3 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申购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2006 年11 月7 日(T+4 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 发行人

    名称: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洪信

    注册地址:山东省兖州市西关大街66 号

    电话:0537-3658715

    传真:0537-3658762

    联系人:于是今、庞福成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电话:021-62562134,021-62562135

    传真:021-62155520

    联系人:丁颖华、董海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10 月31 日

    附件: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申购表

    重要提示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网下网上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签字盖章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构成申购人
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申购传真:021-62155520 咨询电话:021-62562134,021-62562135
    配售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基金请填写成立批文号)
    深交所股票账户名称
    深交所股票账户号码                        托管券商席位号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加注区号)                        传真(加注区号)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退款银行信息   汇入行全称
      (须与报备账  资金账号
    户一致)        收款人全称
                   汇入行地点:    省    市    县
                         申购信息
        申购价格(人民币元/股)   申购数量(万股)   申购金额(万元)
        16.70
    申购股数:大写           万股(小写               万股)
    申购金额:大写           元(小写                 万元)
    申购人在此承诺:
    1、 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 本次申购款项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3、 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单位盖章:
                                                   2006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以不回传,但应被视为本申购报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配售对象全称、深圳股票账户名称、深圳股票账户号码和资金账户(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未参与本次太阳纸业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配售。

    2、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得撤回。

    3、每张申购表的申购股数不得低于50 万股,超过部分必须是10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证券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1500 万股。

    4、配售对象汇出申购款项的资金账户与在上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且必须与该配售对象报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应资金账户一致;

    5、配售对象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照要求填写、填写不清、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申购表无效。申购表一经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后,即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要约,具有法律效力。如因配售对象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6、配售对象应尽早安排汇缴申购资金,以保证全额申购款能在2006 年11 月1日(T 日)17:00 之前(之后到达为无效申购)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资金不实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7、凡参加申购的配售对象,请将(1)申购表(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2)缴纳申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资金用途为"太阳纸业申购资金"和配售对象名称);(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可不提供本材料)于2006 年10 月31 日(T-1)9:00 至17:00 及2006 年11 月1 日(T)9:00 至15:00,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申购文件专用传真号为021-62155520。请于传真后10 分钟内致电保荐人(主承销商)予以确认。请配售对象在2006 年11 月2 日(T+1 日)将申购表及有关申购资料原件寄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地点。并请在显要位置注明“太阳纸业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申购表”字样。建议配售对象在寄出原件前,预留复印件。

    8、以上表格可打印或复制, 本表可从国泰君安证券网站(https://www.gtja.com)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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