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即将审议王兴国、赵普文、沈容正辞去公司董事、增补方利雄、朱要文、杨尚想、杨雨松为公司董事、增补王家斌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重庆四维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本次股东会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承诺以下独立意见为个人真实意见,未受其他任何与公司有关联的人员、机构影响,保证独立意见的公正性、独立性,并对本意见书的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同意王兴国、赵普文、沈容正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2、经过审阅方利雄、朱要文、杨尚想、杨雨松、王家斌先生的简历,认为他们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规则》中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不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市场禁入人员。并且此次董事提名方式、程序及候选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增补方利雄、朱要文、杨尚想、杨雨松为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王家斌为公司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
    200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