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30日)天从中华工商联石油业商会获悉,迟迟未能出台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将在下月发布,而《规范》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成品油批发企业加油站数量的门槛将被取消,这意味着原先套在民营石油企业脖子上的枷锁将被解开。
去年6月12日,商务部公开《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和《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必须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拥有4000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油库和自有铁路专线,并拥有30座以上自有或控股加油站。正是由于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都达不到30座加油站的门槛,征求意见稿引起广泛争议,国内三大石油商会曾数次向商务部“上书”。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听取商会和民营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商务部很快就将加油站数量的指标降到10座。但该人士表示,根据最新了解到的情况,正式出台的《规范》将取消这一限制。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