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州天裕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青马路东
    通讯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80号
    签署日期:二OO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声 明
    1、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由于本次权益变动是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权分置改革这一整体方案的一部分,因而本次权益变动需在前述整体方案获得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及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分别对相应事项的同意、核准或批准后方可进行。
    5、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徐州天裕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青马路东
    法定代表人:滕道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 册 号:3203052100265
    税务登记证:地税登字320305711560266号
    国税苏字320331060000062号
    成立日期:1998年9月3日
    营业期限:1998年9月3日至2008年8月31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建筑材料、五金矿产品、土畜产、木材制品、纺织品、服装、轻工业品、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橡胶及制品、工艺品、仪器仪表、陶瓷、机械设备、家用电器、汽车(小轿车除外)、摩托车、三轮车、农具、日用杂品(烟花爆竹除外)、进出口经营(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办理专项审批后经营)。
    公司股东:滕道春,持有77.67%的股份;滕尚福,持有22.33%的股份。
    通讯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80号
    联 系 人:刘凌宇
    联系电话:0516-82185969
    传 真:0516-85706855
    二、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股东为滕道春、滕尚福,滕道春出资2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7.67%,股东滕尚福出资6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33%。滕道春为滕尚福之子,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滕道春。
    滕道春先生,生于1970年1月,现任天裕投资董事长、环宇钼业总经理。1990年1月到1992年10在徐州泰安公司任总经理,1992年11月至2002年10月,担任徐州市铁合金二厂厂长。2002年11月到今,分别担任徐州环宇钼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州环宇焦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州森宇合金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州高科铸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滕尚福先生,生于1944年3月,现任天裕投资董事、富川矿业董事长。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创办乡镇企业,1995年创办徐州环宇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钼产品的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近年来,环宇特种合金先后收购了多家公司,并组建了徐州环宇钼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徐州市第一家中外合资民营企业集团,也是徐州最大规模的出口创汇企业。滕尚福先生曾荣获全国先进个人、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二)公司的股权关系图
    (三)天裕投资控制的企业情况
    1、徐州高科铸造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9月24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住所徐州市铜山县大庙镇柴油机厂院内,工商注册登记号3203232100954。法定代表人滕道春,经营范围:农业机械锻压设备、机电设备、锻铸材料加工、铸造销售,金属材料、生铁、焦炭、炉料、工程机械批零。
    2、徐州森宇合金钢铁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0年8月4日,注册资本1476万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住所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冶金工业园内,工商注册登记号企合苏徐总副字第001376号,法定代表人滕道春,经营范围:生铁冶炼、焦炭加工、煤碳洗选、农机配件有色金属合金、钼铁、氧化钼销售。
    3、徐州福森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9月29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徐州市矿山路42号,工商注册登记号3203002108480,法定代表人辛洪杰,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铁合金、非金属矿产品、建筑材料、木材、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橡胶及制品、仪器仪表、陶瓷制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包装材料、汽车(小轿车除外)、五金、家用电器、农具、工艺美术品(专营除外)、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日用杂品(烟花爆竹除外)销售。(上述项目依法须办理许可证的,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4、徐州环宇焦化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12月11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6480万元,住所徐州市九里区火花北路,工商登记注册号企业苏徐总副字第001327号,法定代表人滕道春,经营范围:生产焦炭、煤气、粗苯、煤焦油、合成氨、建筑防水材料、热电及其他附产品、钼系列产品;销售自产产品。
    5、徐州春宇煤炭洗选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5年9月21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住所徐州市火花北路,工商登记注册号3203002112096,法定代表人滕道春,经营范围:煤碳洗选、销售。
    6、徐州环宇钼业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5年6月19日,注册资本504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徐州市九里区临黄村,法定代表人谭跃,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钼铁、钨铁、硅铁、钛铁等铁合金制品及钡、鉍、镁、铬等其它有色金属。
    三、公司主要业务及最近3年财务状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项目投资、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建筑材料、五金矿产品。
    (二)公司最近3年简要财务状况
    注:以上数据均摘自公司2003-2005年度的财务报告。其中:2004、2005年度数据经审计,2003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公司最近五年之内受处罚及诉讼、仲裁事项
    最近五年之内,公司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公司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公司持有、控股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控股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持有、控股其他上市公司股份。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圣方科技为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收购本公司持有的徐州环宇钼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因连续三年亏损,圣方科技于2006年3月30日接到深交所深证上[2006]20号《关于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圣方科技股票自2006年4月3日起暂停上市。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本着保护圣方科技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圣方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以资产注入、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对圣方科技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持有圣方科技的权益将发生变化。同时,圣方科技股权分置改革也将随之完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中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06年10月14日,本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将公司持有的环宇钼业50%股份转让予圣方科技,以转让价款认购圣方科技1.3333亿股股份。
    2、2006年10月23日,本公司与圣方科技、首钢控股签署《关于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徐州环宇钼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定向增发股份的协议书》,约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3、2006年10月25日,圣方科技召开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4、2006年11月10日,圣方科技将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5、中国证监会将对圣方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审批,具体内容和时间以圣方科技的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过程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和资金总额
    圣方科技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133,330,000股股份,本公司以持有的环宇钼业50%的股权1,246,573,612.30元认购该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9.34元/股,募集资金不足收购股权部分本公司豁免圣方科技支付。
    二、公司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所涉及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三、公司在圣方科技拥有权益的数量及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的权益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圣方科技的权益。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的权益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有圣方科技133,330,000股,占圣方科技总股本的29.96%,与首钢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新首钢资源)并列成为第一大股东。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与首钢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新首钢资源)所持圣方科技股份相等,并列为圣方科技第一大股东。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与首钢控股分别将其持有环宇钼业50%股权注入圣方科技,即环宇钼业成为圣方科技100%控股子公司,从而把环宇钼业所拥有的钼矿类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圣方科技获得可持续经营能力。
    为了促进圣方科技的持续稳定发展,本公司后续计划如下:
    一、改变或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在前期债务重组完成后,圣方科技成为一个基本无资产、无负债的“净壳”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环宇钼业钼矿类优质资产的置入,圣方科技的主营业务将从制造石油化工橡胶产品、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变更为钼原矿的采、选、冶炼、加工及销售,使得圣方科技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二、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变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着“合理分工、相互制衡”的原则,本公司及首钢控股拟派出六名董事、两名监事人选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拟由改选后的董事会选聘。本公司拟推荐的董事、监事情况如下:
    1、拟推荐董事情况
    滕道春先生,生于1970年。1990年1月-1992年10月,徐州泰安公司任总经理;1992年11月-2002年,徐州市铁合金二厂厂长;2002年11月至今分别担任徐州环宇钼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州环宇焦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州森宇合金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州高科铸造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天裕投资董事长、环宇钼业董事、总经理。
    颜强先生,生于1970年,2000年12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并取得硕士学位。1992年8月-2000年12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2001年1月-2002年6月,北京证券投资银行华东部高级经理;2002年7月-2002年12月,上海宝来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月-2005年9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5年10月至今,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
    商玉贵先生,生于1950年,大专毕业。1987年8月-2003年8月,历任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铸造分厂厂长、财务科长、财务总监,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2003年9月至今担任洛阳富川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拟推荐监事
    刘凌宇先生,生于1980年,本科毕业。2003年6月-2005年9月,徐州青黎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华亮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10月,徐州环宇钼业集团任董事长助理;2006年3月兼任徐州森宇合金钢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6年8月兼任徐州华远钼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9月兼任徐州环宇钼业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徐州环宇钼业有限公司监事。
    三、上市公司章程修改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提议修改圣方科技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董事、监事、主营业务等变更的条款。
    四、员工聘用计划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一般业务人员将随环宇钼业进入圣方科技。此外,根据圣方科技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将引进和聘任一批具有多年从事钼矿采选和冶炼、钼精矿生产销售及相关业务经历的人员。
    五、分红政策的变化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圣方科技现有分红政策做出调整。
    六、其他计划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计划外,截止目前为止,本公司未提出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五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环宇钼业钼矿类优质资产的置入,圣方科技的主营业务将从制造石油化工橡胶产品、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变更为钼原矿的采、选、冶炼、加工及销售,使得圣方科技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圣方科技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可靠的 保障。
    二、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圣方科技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圣方科技将继续拥有独立经营运转系统,公司及关联企业与圣方科技之间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上完全独立,具备独立运营能力。
    1、圣方科技人员独立
    (1)圣方科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公司任职;
    (2)圣方科技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之间完全独立。
    2、圣方科技资产独立完整
    (1)圣方科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圣方科技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占用的情形;
    (3)圣方科技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
    3、保证存续公司的财务独立
    (1)圣方科技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圣方科技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圣方科技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公司及关联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圣方科技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兼职;
    (5)圣方科技依法独立纳税;
    (6)圣方科技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圣方科技的资金使用。
    4、圣方科技机构独立
    圣方科技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的机构完全分开。
    5、圣方科技业务独立
    (1)圣方科技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圣方科技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2)圣方科技业务独立,与本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三、与上市公司间的同业竞争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圣方科技的主营业务将转变为钼原矿的采、选、冶炼、加工及销售。本公司及首钢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新首钢资源)将分别控制着圣方科技29.96%股份,为圣方科技并列第一大股东。从业务上看,圣方科技与本公司及首钢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新首钢资源)没有从事相同或近似的业务,因此,本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及股东藤尚福先生、滕道春先生、首钢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新首钢资源)及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均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在本公司、首钢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新首钢资源)持有圣方科技股份期间,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对圣方科技的生产经营(钼原矿的采、选、冶炼、加工及销售)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
    四、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圣方科技的主营业务将转变为钼原矿的采、选、冶炼、加工及销售,而该部分资产的运营主要体现在下属公司富川矿业。在本次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富川矿业与环宇钼业及其下属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情况。经过重组前剥离后,环宇钼业下属公司(除外富川矿业外)已全部转入本公司,成为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因此,本次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富川矿业原来与环宇钼业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转变为圣方科技子公司富川矿业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与圣方科技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及因合理原因等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圣方科技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从制度上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圣方科技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一、公司与圣方科技及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日前24 个月内,本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其他管理管理人员未与圣方科技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金额高于3000 万或高于圣方科技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公司与圣方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日前24 个月内,本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其他管理管理人员未与圣方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公司对拟更换的圣方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相似的安排
    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未有对拟更换的圣方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相似的安排和计划。
    四、其他对圣方科技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除此次权益变动计划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它对圣方科技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七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公司前六个月内买卖圣方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本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提交圣方科技暂停上市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圣方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圣方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本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圣方科技暂停上市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圣方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圣方科技暂停上市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圣方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公司财务报表
    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如下:(2005、2004年度数据经审计,2003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审计意见
    根据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5年度的会计报表出具的苏华彭会徐审[2006]57号审计报告,审计会计师认为:“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2005年度)
    1、会计制度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3、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坏账准备核算方法
    (1)坏账的确认:凡因债务人破产,依据法律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首款项;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履行清偿义务,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列作坏账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2)本公司坏账准备的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按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7、存货核算方法
    (1)公司存货为库存商品。
    (2)公司的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库存商品发出、结转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依次摊销法。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其入账值按《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
    (3)公司存货采用实地盘存制。
    8、收入的确认方法
    销售商品:
    (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
    (3)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
    (4)该商品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提供劳务:
    (1)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
    (2)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能在资产负债表日作出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9、所得税核算方法
    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
    10、利润分配方法
    公司成立后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
    (3)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
    11、税项及税率
    增值税:钼铁按销售收入17%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计算,氧化钼按销售收入13%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交流转税额的7%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额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交流转税额的1%计缴。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的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滕道春
    徐州天裕投资有限公司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史琳、王世亮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尹明柱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律师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办律师:陈福宁、何年生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十节 备查文件
    1、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5、公司关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说明
    6、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的自查报告
    7、公司股东会关于认购圣方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
    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9、《关于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徐州环宇钼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定向增发股份的协议书》
    10、《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11、《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州天裕投资有限公司)之核查意见》
    13、《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关于徐州天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的法律意见书》
    本报告书及其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黑龙江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徐州天裕投资有限公司住所。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州天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滕道春
    日期: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