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6日在北京华夏银行大厦召开。会议由成燕红监事长主持。会议应到监事10名,实际到会监事8人,李琦、刘国林监事委托成燕红监事长行使表决,有效表决票10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第三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票 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关联交易检查报告》的议案,要求分行进一步提高对总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认识,并严格按照总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关联交易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贷款收息率专项检查分析报告>的意见》,监事会将把相关建议反馈给经营管理层,并要求于年底前将整改意见和情况书面反馈监事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票。
    四、同意《关于<曾北川监事辞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