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9日下午4:00在重庆三峡宾馆18楼会议室召开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申永洁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3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供的公司2006年3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6年3季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解决大股东担保损失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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