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10月24日以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006年10月 27日公司董事会在上海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五届十一次董事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15名,实际参加董事13名,回铁勇董事委托王青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傅金国、周金梅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2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其中王青、回铁勇董事投了反对票,但未提出反对的理由。
    2、以11票同意、2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内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生命科学技术开发、干细胞基因工程产业化、风险投资、投资理财、投资咨询、纺织、印染、服装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进出口贸易及代理、服装品牌管理。”的议案,其中王青、回铁勇董事投了弃权票。
    以上议案2尚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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