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天津市市长戴相龙透露,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批复滨海新区进行7个方面的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其中包括改进外汇经常项目监管方式、改变强制结售汇制度、以及允许试点企业开办离岸金融业务等。 戴相龙称,在外汇管理制度改革中,扩大滨海新区企业外汇收支自主权的主要举措,是提高部分新区试点企业经常项目外汇帐户限额至100%,企业可以自主决定经常项目外汇帐户保留外汇的期限和数额。 他亦透露,目前国家已经同意设立天津东强保税港区,并要求在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先行试验一些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以探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制度创新。至于总额度为200亿元人民币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亦已获得国家批准。(cp)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