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6日上午9时,在瓦轴集团公司309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10月11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 应到会董事12人,实到9人,有3人委托代表出席会议。董事江忠元先生、唐裕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到会,分别委托董事张兴海先生、马格森先生代表出席,独立董事李延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到会,委托独立董事武春友先生代表出席,公司监事会2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时因审计报告未能定稿,会议未能对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讨论并决定休会。2006年10月30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复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最后形成如下决议: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境内、外);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上市公司第二次巡回检查情况通报及整改方案;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