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16日以书面和电邮形式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10月26日在武汉市召开了本次会议。 公司现有董事9人,现场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7人,委托出席2人,其中董事高元坤、申文明分别委托董事张忠山、杨丙洲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丙洲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有关要求,对公司2006年全年业绩预告如下:
    因公司生产用天然气价格较上一报告年度上升48%,部分生产线大修、改造和设备调试,导致单位生产成本上升,预计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将出现亏损,亏损金额约为3800-40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面对不利形势,公司根据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有关制度规定的投资管理程序,已经和拟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1)加快完成生产线气电技术改造工程,使之在年内形成产能,并努力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和转型;(2)根据市场需求,在总体产销平衡的基础上,适时扩大江苏、浙江两个新建基地产能,使之尽快形成最佳经济规模;(3)在太阳能光热利用领域寻找新的项目和新的盈利模式,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