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公司资金需求计划安排,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在下列银行累计办理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进出口押汇、各类票据贴现、贷款展期、借新还旧等融资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责任为不可撤消连带保证责任,有效期限伍年。
    1、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前进支行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4、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5、中国进出口银行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
    6、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0万元;
    7、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办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
    新疆中基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717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一先生,截至2006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6,156.33万元,净资产67,150.83万元;2005年度实现销售收入 72,708.90万元,实现净利润6,732.96万元;2006年1-6月实现销售收入19,674.43万元,实现净利润1,421.13万元。
    截至2006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120万元;对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累计提供各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6620万元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200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