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10月29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06年10月20日分别以专人、网上发送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董事长陈川平先生、董事闫建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分别委托副董事长李晓波先生、董事柴志勇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副董事长李晓波先生受董事长陈川平先生指定代为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参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太钢集团将部分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无偿转让给公司的议案》
    参会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