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我公司或公司:指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检修公司:指公司在吉林省长春市依法投资设立的吉林热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检修分公司或分公司:指吉林热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通化地区和白山地区设立的分公司。
    一、投资概述
    为适应未来激烈的电力市场竞争,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决定通过整合现有检修资源,投资4200万元设立一个专业化的检修公司,以公司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竞争能力。
    公司本次投资行为不存在关联交易。
    2006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投资设立检修公司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名,董事丁相福委托董事霍如恒代为表决。与会的董事一致通过了本次检修公司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专项意见。
    二、投资主体
    主体名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住所:吉林长春市人民大街5688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凤学
    注册资本:77910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检修公司采取有限责任方式设立,投资总额分为42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260万元左右;实物资产2940万元左右,实物资产以评估值为准。
    1、货币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实物资产为公司原有检修类资产。
    资产评估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元
    该等资产不涉及对外担保、诉讼、仲裁事项。检修公司设立后主要从事:火力、水利发电机组、锅炉、电气设备、燃料装卸设备、热工仪表的检修安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供热服务;公用、民用机电设备、线路管道施工;钢结构件、压力容器的制作安装;机械加工;房屋维修;微机软件开发;油、水、煤、金属检验分析;五金工具、钢材、石材、水磨石雕刻销售。(注: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检修公司旨在精干公司发电主业,使公司检修业务向集约化、专业化、市场化方向快速发展。为公司电站检修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提供发展空间。
    通过本次投资,公司将减少电站检修机构的重叠设置,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以适应未来激烈的电力市场竞争,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降低运行成本,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投资设立吉林热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与会的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尽快投资设立检修公司,符合股份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有利于降低发电运行成本。在电力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对于股份公司寻找新的效益支撑点,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将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
    六、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是检修公司技术和资质。
    二是检修市场的竞争。
    三是本公告不构成对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报告做出的任何决策及可能产生的风险,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备查文件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瑞华恒信评报字(2006)第114号。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